□記者 張有巢氏房屋定有
  通禮服訊員 睿剛 雲虎 成興
  東方今報南陽訊 答應幫好友找女友,卻假借買化妝品、衣服等名義騙了一萬多元,後找人假相親,欲騙彩禮錢,可沒承想被人識破。昨日,經內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內鄉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“媒人”李陽有期徒刑3年,並處罰金1銀行利率萬元。
  家住內鄉縣湍東鎮的薛某常年在外台南餐飲設備打工,托其家鄉好友李陽幫其找女友。李陽打電話給薛某稱已幫他找到一個叫“羅麗”的姑娘。隨後,李陽便假借“羅麗”的名義騙取薛某一萬多元。今年春節期間,薛某回到老家,要求見“羅麗”。李陽便在網上招募女子冒充相親騙取彩禮。一個叫王芳的17歲女孩聯繫應招,並與李陽約定五五分成。
  在薛某家相親時,王芳露出不少破綻,薛家人識破後報了警。由於王芳未成年,該縣檢察院未予起訴。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建築設計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以介紹對象為名騙錢 媒人獲刑3年罰一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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